*ST恒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简称:*ST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68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会计”);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相关异议情况:因永拓会计自身现阶段业务繁忙,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承接更多业务,而公司年审工作时间紧迫,基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旭泰会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永拓会计进行了友好沟通,永拓会计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2日组织形式: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29南B
首席合伙人:谭旭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旭泰会计共有从业人员53人,合伙人数量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人。
旭泰会计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16.1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1万元)。上年度拥有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家数1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客户家数6家,审计的客户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制造业、科学技术与服务业、建筑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旭泰会计职业风险基金累计计提343.89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旭泰会计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旭泰会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行政监管措施0次,行政处罚措施0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谭旭明
1999年12月3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并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负责人,2021年12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尹擎
2005年7月25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2012年12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凌辉
2006年4月27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1人次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 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谭旭明 | 2022年9月29日 | 行政处罚 | 广西证监局 | 原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签署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被处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
2 | 谭旭明 | 2023年2月7日 | 纪律处分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原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签署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被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旭泰会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预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已连续8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以前的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2023年度,永拓会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对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4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永拓会计自身现阶段业务繁忙,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承接更多业务,而公司年审工作时间紧迫,基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决定改聘旭泰会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会计、旭泰会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旭泰会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旭泰会计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旭泰会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旭泰会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