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立: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恒
立实业”,证券简称:*ST恒立,证券代码:000622)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3月3日、3月4日、3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面临的有关风险,理性投资。
●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恒立”,股票代码仍为“000622”。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多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2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3月3日、3月4日、3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湘诚神州发函进行了书面核实,根据湘诚神州于2025年3月5日出具的《回复函》:“除前期已披露的重要事项相关公告外暂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恒立实业股票。”
5.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恒立”,股票代码仍为“000622”。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并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已多次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025-07、2025-1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4),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具体财务数据仍需进行审计后确定,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湘诚神州出具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