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立: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17  *ST恒立(000622)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ST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3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风险提示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恒立实业”,证券简称:*ST恒立,证券代码:000622)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4),

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00万元至-3,3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至35,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具体财务数据仍需进行审计后确定。目前,关于部分营业收入确认,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存在较大分歧,公司存在2024年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4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2025-36)。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最终数据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存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公司股票仍存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或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分歧。”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第三点指出存在可能导致对恒立实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恒立”,股票代码仍为“00062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多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025-07、2025-15、2025-27、2025-3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诚神州”)、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圣平先生发函进行了书面核实。

根据湘诚神州于2025年4月16日出具的《回复函》:“截止本回复函出具日,湘诚神州未买卖公司股票,湘诚神州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根据石圣平先生于2025年4月16日出具的《回复函》:“本人近期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本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以及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直系亲属及其他相关人员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因全资子公司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零部件公司”)与相关方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及零部件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2025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34),零部件公司银行账户及资金已解除冻结,零部件公司部分不动产被查封、冻结。公司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正在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解决上述诉讼相关事宜。

2.目前,公司与旭泰会计会计师在重大会计处理上存在较大分歧,主要是在

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面尚存在一定分歧,如果该部分业务收入最终无法合并计算至公司总的主营业务收入,将导致公司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仍存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持续跟踪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湘诚神州及实际控制人石圣平先生出具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