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恒立1:重大诉讼公告

查股网  2026-09-11  恒立退(000622)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9 月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9 月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原告湖南岳阳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岳阳恒立汽车零部 件有限责任公司、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担保人员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已由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于2026 年9 月7 日立案,案号为 (2026)湘0621 民初3904 号,案件将于2026 年10 月13 日开庭审理,目前处 于法院受理阶段。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湖南岳阳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天智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时任法定代表人:马立伯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法定代表人:马伟进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2023 年9 月25 日在原告湖南岳 阳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里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 定借款19000000 元、年利率4.45%、期限35 个月,按月还款,到期还本,按 月结息,借款方式为保证;同时被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担 保人员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此笔贷款在保证期限内所发生的保证行 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被告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9 月27 日在银行柜台发放贷款19000000 元,期限为35 个月。贷款发 放后,被告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 年9 月27 日至2026 年 8 月21 日共计支付了贷款利息1795892.92 元,归还贷款本金1000000 元。截 止2026 年8 月26 日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尚欠贷款本金18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至2026 年8 月26 日止结欠利息及逾期利息80143.65 元和后续 利息,后续利息自2026 年8 月27 日起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34%计 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贷款违约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不予配合清 偿,原告即向岳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18000000 元,并支付截至2026 年8 月26 日止结欠利息及逾期利息80143.65 元和后续 利息(自2026 年8 月27 日起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34%计算至本金 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担保人员在 其保证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等。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进展情况

本案已由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于2026 年9 月7 日立案,案件将于2026 年10 月13 日开庭审理,目前处于法院受理阶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开展应诉,维护相关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湘0621 民初3904 号》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