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1-08  吉林敖东(000623)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决定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8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8日。

独立董事:

李 鹏 肖维维 梁毕明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