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3月14日发出。
2、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陈永丰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转股和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3,588,937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895,387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63,588,937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95,895,387股,全部为普通股。 |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药业”)共同出资叁亿元整(¥300,000,000.00)投资设立子公司敖东药业(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敖东安徽公司”),其中公司出资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占敖东安徽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延边药业出资贰亿玖仟柒佰万元整(¥297,000,000.00),占敖东安徽公司注册资本的99.00%。敖东安徽公司主要从事现代中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储运、销售和延伸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