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75)。
议案二 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王俊先生(召集人)、张博先生、李克强先生,调整为王俊先生(召集人)、邓威先生、李克强先生,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三 关于河北长安大修厂北侧土地及房屋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