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6  长安汽车(000625)公司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2810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总裁 王俊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086,042,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01%。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979,545,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8.087%。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654,730,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4.162%;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40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4,814,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3.925%。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6,497,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6.487%。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7,206,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

5.921%;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共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291,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566%。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表决 结果
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4,081,808,42399.8974,188,1260.10246,2520.001审议通过

(2)B股股东表决情况

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102,584,83396.3263,905,4663.6677,5000.007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431,717,86899.0294,188,1260.96046,2520.011

(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102,584,83396.3263,905,4663.6677,5000.00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黎晓慧、徐亦林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