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为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 年9 月2 日14:30 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聚贤街道扬帆路515 号远大中心1904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9 月2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2 日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9 月2 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 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计175 名,代表股份301,260,2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6,626,864 股的59.46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 名,代 表股份215,277,3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6,626,864 股的42.4923%;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73 名,代表股份85,982,9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6,626,864 股的16.9716%。
3、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浙 江导司律师事务所指派陈超、蔡元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196,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反对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弃权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2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115%;反对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298%;弃权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58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超、蔡元。
3、结论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 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