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BEIJING CHINA
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 | 1 |
2、附表 | 3 |
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3280号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茂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天茂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天茂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天茂集团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天茂集团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亚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庄盛旺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
附表 | ||||||||||
上市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编制单位: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 | 2022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 | 2022年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110,100.00 | 6,110,100.00 | 租赁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
重庆龙的美术馆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控制的法人 | 应收账款 | 1,117,286.35 | 93,107.15 | 1,024,179.20 | 租赁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180,193.14 | 437,592.00 | 508,387.14 | 109,398.00 | 租赁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62,208.99 | 5,810.25 | 代收租赁水电费 | 经营性往来 | ||||
武汉国荣置业有限公司 | 国华人寿共同经营附属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633,000,000.00 | 633,000,000.00 | 合作经营项目款 | 经营性往来 | ||||
总 计 | —— | —— | —— | 180,193.14 | 640,727,187.34 | - | 6,711,594.29 | 634,139,387.45 | ——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
注:①表中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关联方范围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确定。 ②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存在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也应填写本表非经营性占用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