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内容更新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2年财务数据更新版)》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现根据项目进展和审核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及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