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鲲振宇”或“标的公司”)30%股权、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华鲲振宇25%股权和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华鲲振宇1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此外,上市公司近36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特此说明。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