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章程修正案(2024年9月)
(本修正案已经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9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前后对比如下:
序号 | 更改前 | 更改后 |
1 | 新增 | 第十一条 公司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
2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资监管制度、本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未履职或未正确履职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董事、监事、经营层成员及其他各级经营管理人员,除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外,按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终身追究其责任;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3 |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落 |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
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工会按照自身的章程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公司纪委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的执行;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党组织、董事会、经理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对所属各级党组织或领导人员、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
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工会按照自身的章程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公司纪委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的执行;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党组织、董事会、经理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对所属各级党组织或领导人员、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 | 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工会按照自身的章程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推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负责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前置研究,审议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核查结果及责任追究处理建议并形成处理决定。 公司纪委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的执行;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党组织、董事会、经理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 |
的检举、控告,受理公司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申诉;加强对所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督促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的检举、控告,受理公司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申诉;加强对所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督促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 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对所属各级党组织或领导人员、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公司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申诉;加强对所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督促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 |
4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 |
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
作;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
他职权。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七)决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决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专门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定期听取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责任追究重点工作;牵头负责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等配套制度;在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同中,明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 (十八)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相应合规管理职责;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 |
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
5 |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 第一百三十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
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并配合支持责任追究工作,负责细化各类经营投资责任清单,明确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在聘任各级经营管理人员时,决定劳动合同中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注:因增加条款导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如有相互引用的,其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