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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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 1-3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2号),本公司于2023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93,009,118股,每股发行价格3.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9,999,998.22元,扣除保荐费用和持续督导费用(含税)及承销费用(不含税)6,773,584.9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273,226,413.32元已于2023年6月26日汇入本公司账户。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专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9,999,998.2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478,834.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1,521,163.75元。该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了XYZH/2023CQAA2B0302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
根据《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 | 137,120.12 | 119,300.00 |
2 | 攀枝花钒厂五氧化二钒提质升级改造项目 | 17,974.79 | 14,300.00 |
3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 15,116.63 | 13,200.00 |
4 | 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12,895.68 | 10,400.00 |
5 |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 | 3,799.59 | 3,600.00 |
6 | 钒电池电解液产业化制备及应用研发项目 | 8,018.50 | 5,500.00 |
7 | 碳化高炉渣制备氯化钛白研发项目 | 11,589.60 | 5,700.00 |
8 | 补充流动资金 | 56,000.00 | 56,000.00 |
合计 | 262,514.91 | 228,000.00 |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28,109,539.93元,本次拟置换328,109,539.9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注) | 拟置换金额 |
1 | 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 | 1,193,000,000.00 | 260,210,146.02 | 260,210,146.02 |
2 | 攀枝花钒厂五氧化二钒提质升级改造项目 | 143,000,000.00 | 61,461,105.91 | 61,461,105.91 |
3 | 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104,000,000.00 | 6,438,288.00 | 6,438,288.00 |
合计 | 1,440,000,000.00 | 328,109,539.93 | 328,109,539.93 |
注:上表所列项目业经公司2022年9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募投项目,故本次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日2022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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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6日起计算。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478,834.47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355,773.58元,本次拟置换355,773.5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不含增值税金额 |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保荐费及承销费 | 6,415,094.33 | - |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377,358.49 | - | - |
律师费用 | 336,000.00 | 252,000.00 | 252,000.00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 1,350,381.65 | 103,773.58 | 103,773.58 |
合计 | 8,478,834.47 | 355,773.58 | 355,773.58 |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