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钒钛股份(000629)公司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马朝辉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4,378,608,513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10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596,584,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69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782,024,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413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78,098,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4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81,522,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8%;反对4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4%;弃权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立森 田洋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