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朝辉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73人,代表股份4,428,300,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4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596,583,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8人,代表股份831,717,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四川卓乐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绍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410,538,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9%;反对15,19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弃权2,5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8,57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51%;反对15,19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38%;弃权2,5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1%。
表决结果:王绍东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卓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燕 赖金洋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钒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