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关于定向可转债“铜陵定02”开始转股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6  铜陵有色(0006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4-007债券代码:124023 债券简称:铜陵定转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可转债“铜陵定02”开始转股的

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铜陵定02债券代码:124024转股价格:3.38元/股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转股股份来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或公司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如有)。锁定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T+4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转换股票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T+4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转股概况

(一)2023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同意公司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140,476,679股股份、3,336,62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同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4,600万元的注册申请。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21,460,000张,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该等可转债已于2023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登记。

(二)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铜陵定02”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开始,即自2024年3月27日起“铜陵定02”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定向可转债的相关条款

(一)债券简称:铜陵定02

(二)债券代码:124024

(三)发行数量:21,460,000张

(四)票面金额:100元/张

(五)利率及付息方式:第一年为0.1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

1.10%、第四年为1.60%、第五年为2.10%、第六年为2.60%,到期赎回率为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利息)。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

债券持有人所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应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六)存续期限:6年,即2023年9月21日至2029年9月20日。

(七)转股期限: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八)转股价格:3.38元/股。

(九)锁定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T+4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转换股票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T+4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持有人可以将个人账户内的“铜陵定02”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人)。

2、本次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2、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次可转债的计息起始日为2023年9月21日。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前申请转股,则就转股部分对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再支付债券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过程及其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以2023年9月18日作为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时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且不得向下修正(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中,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3.28元/股(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3.38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综合考虑市场及公司具体情况,发行人及国泰君安证券经协商后,确定

本次发行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8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0,每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五、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或公司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如有)。如公司存在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应当优先以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以新增股份转股。

六、其他

发行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562-5861326、0562-5860148、0562-5860149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