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9 月15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9 月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 15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9 月15 日(星期二)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 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士启。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50 人,代表股份 6,394,476,2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8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6,112,704,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45 人,代表股份281,772,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10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49 人,代 表股份282,342,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5%。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4 人,代表股份57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45 人,代表股份281,772,15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389,071,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155%;反对4,16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弃权1,2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6,937,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56%;反对4,16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2%;弃权1,2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2%。
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杨军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 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