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6-28  顺发恒业(0006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2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2,339,967,390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55,311,694股),本次现金分红共计233,996,739.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2,395,279,084股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76908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6908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股份55,311,694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2,395,279,084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339,967,39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33,996,739.00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5,311,694股后的2,339,967,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4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02万向集团公司
208*****502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33,996,739.00元=2,339,967,390股×0.10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76908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33,996,739.00÷2,395,279,084=0.0976908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690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

咨询联系人:钱嘉清 刘海英咨询电话:0571-82860631传真电话:0571-8286505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