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18  顺发恒业(000631)公司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创新聚能城能源中心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清洁能源发展战略,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投资建设创新聚能城能源中心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34,222万元。项目采用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建成后为萧山江南科技城区域创新聚能城供应电力和热力,以协同创新聚能城发展,满足产业发展用能需求,提升区域用能梯次利用水平,降低碳排放。

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创新聚能城能源中心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在提供劳务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在交易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许小建、王红民、陈利军、王潇潇、凌感实施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海侠、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郑刚(独立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