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3-2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号:2023-29号)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68,391.6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23,458,259.8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8,004,479.7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5,897,022.05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由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后续项目开发资金。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的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31)。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上述预计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号:2023-32号)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