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0)。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