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3  三木集团(0006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由公司以名下位于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东路93号一层至六层、九层至十七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保证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三兆实业”)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金融机构担保授信金额担保期限
三木集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20,0002年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3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1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7.21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596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3-45。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公司本次计划担保额度为163,000万元(调剂后),目前实际已使用125,385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20,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7,6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2023年担保计划额度实际使用 担保金额含本次公告已使用担保额度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三木集团79.68%163,000125,385145,38517,61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6,551.957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162号;

(五)法定代表人:林昱;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服装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七)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764,803,286.16元,负债总额

7,818,496,134.04元,净资产1,946,307,152.12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3,954,075,508.00元,净利润31,357,337.34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9,653,279,177.68元,负债总额7,691,339,918.96元,净资产1,961,939,258.72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0,329,098,956.51元,净利润15,632,928.00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由公司以名下位于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东路93号一层至六层、九层至十七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保证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3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本次公司提供抵押保证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4月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7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00,850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1,4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17,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1.54%。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