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营运公司”)为支持公司发展,降低资金成本,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3.35%,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该额度有效期为6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相关协议已于2024年8月5日签订。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6)。
二、相关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资营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相关交易将于《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
三、已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已于2024年8月5日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具体协议约定且届时实际到账为准。
(二)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
(三)借款利息:借款年利率为3.35%,以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四)公司应于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至国资营运公司指定账户。
(五)违约条款:公司逾期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每逾期一日,应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6.7%(借款利息的两倍)向国资营运公司支付违约金。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公司可以提前还款。
四、备查文件
《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