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比例达1%暨被动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20  三木集团(0006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5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比例达1%

暨被动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40),提示因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改名为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阳光龙腾”)与其质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质权人渤海银行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成功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阳光龙腾质押给渤海银行的公司部分股权共15,380,051股,并计划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10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3,965,5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

2、2024年7月22日-8月9日,相关股东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0)。

3、上海阳光龙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

生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腾出具的《告知函》,自8月12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6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630号1幢407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股票简称三木集团股票代码000632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465.52001.0000
合 计465.52001.00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如适用)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268.59587.02142,803.07586.02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68.59587.02142,803.07586.021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截至目前,公司股东上海阳光龙腾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3,965,400股。本轮被动减持已执行完毕。

二、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海阳光龙腾集中竞价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2日2.6547元/股465.51001.0000%
大宗交易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5日2.6798元/股931.03002.0000%
合计1,396.54003.0000%

注: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①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全部皆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

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腾自身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3.0000%。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4,199.61589.0214%2,803.07586.02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99.61589.0214%2,803.07586.021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阳光龙腾尚有28,030,000股同时处于质押状态及司法再冻

结状态,另有758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三、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阳光龙腾本轮因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的被动减持已执行完毕,本次上海阳光龙腾减持公司股份未超过2024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40)的减持数量。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上海阳光龙腾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导致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阳光龙腾质押予渤海银行的股票尚未处置完毕。

4、上海阳光龙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