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木集团股票代码:000632.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630号1幢407室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7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三木集团 | 指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龙腾 | 指 |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阳光集团 | 指 | 阳光龙净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报告书 | 指 |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龙腾”) |
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630号1幢407室 |
法定代表人 | 郑修明 |
注册资本 | 40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5852438081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对信息产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软件开发,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施工,翻译服务,票务代理,房地产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木材、建筑材料、润滑油、燃料油、石油及制品(除危险品)、家用电器、厨卫用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1-11-07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 | 阳光龙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阳光龙腾100%股权,为阳光龙腾控股股东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7层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郑修明
郑修明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吴长植
吴长植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可能会因司法强制执行继续被动减持股票。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8,03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5,908,8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2%。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拥有表决权股份变动数量(股) | 拥有表决权股份变动比例(%) | 股份来源 |
阳光龙腾
阳光龙腾 | 司法强制执行集中竞价减持 | 2024.12.3-2025.2.24 | -3,326,600 | -0.71 | 二级市场 |
司法强制执行拍卖减持 | 2025.2.24 | -8,795,348 | -1.89 | 二级市场 |
变动合计
变动合计 | -12,121,948 | -2.60 | - |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 拥有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 拥有表决权比例 |
阳光龙腾
阳光龙腾 | 28,030,758 | 6.02% | 28,030,758 | 6.02% | 15,908,810 | 3.42% | 15,908,810 | 3.42%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5,908,81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均为冻结状态,其中的15,908,052股为质押状态。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的前六个月未有买入三木集团股票的情况,在前六个月因司法强制执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及通过公开网络司法拍卖三木集团股票的情况详见“第四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郑修明 |
2025年2月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福州市开发区 |
股票简称 | 三木集团 | 股票代码 | 00063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630号1幢407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8,030,758股 持股比例:6.0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5,908,810股 持股比例:3.42% 变动数量:-12,121,948股 变动比例:股票数量减少导致降低2.6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2月3日-2025年2月24日 方式:司法强制执行集中竞价减持,司法强制执行拍卖减持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 是□ 否□ |
批准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字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郑修明 |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