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 月30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5),预 计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5,000 万元至亏损82,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72,000 万元至亏损80,0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亏损1.6111 元/股至亏损1.7615 元/股。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是否进
上年同期
项 目
原预计 最新预计 行修正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2,000~-75,000 -91,000~-88,000 -53,144.54 是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80,000~-72,000 -80,000~-72,000 -52,773.01 否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7615~-1.6111 -1.9548~-1.8904 -1.1416 是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
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公司因与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二十八份《产品购销合同》纠纷被起诉。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于期后就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5)闽0111 民初8736 号), 判决要求本公司退还货款人民币573,701,775 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律师费损失(详见 公司2026-23 号公告)。2026 年3 月公司及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福州榕投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根据期后诉讼进展应退货款金额计算预提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致使公司归母净利润亏 损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 整后的结果,公司2025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