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木: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03  ST三木(000632)公司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及全资子公司福 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夷山三木实业”)近期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债务逾期支付尚未达到15 个交易日,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一)渤海银行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于2025 年9 月30 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93),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1,900 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 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三木置业”)、福建沁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沁园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乐三木置业、福建沁园春分别收到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分行发来的《授信逾期催收通知书》《授信逾期通知书》,根据公司与渤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所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授信金额 为1,900 万元,期限自2025 年9 月30 日至2026 年9 月29 日。截至2026 年6 月23 日,该笔授信已逾期2 天,拖欠本息合计126,666.67 元,其中拖欠本金0 元,拖欠利 息126,666.67 元,拖欠罚息0 元,拖欠管理费0 元。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已贷出 授信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担保责任。

(二)光大银行债务逾期情况

1、公司于2024 年4 月3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5),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20,000 万元,由公司以名下位于台江区新港街道群众东路93 号一层至 六层、九层至十七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保证担保,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 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2 年。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来的《融资付息通知书》, 公司于2025 年9 月22 日、24 日、25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 签订了三份《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融资金额为2,600 万元、2,400 万元和4,000 万 元,按合同规定,公司应于2026 年6 月20 日前支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州分行截至2026年6月20日的融资利息,截至2026年6 月25 日,融资利息1,127,000 元、罚息920.39 元,合计1,127,920.39 元。请公司按期将上述利息划入公司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立的账户。

2、公司于2025 年7 月2 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60),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木建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4,000 万元授信额 度,授信期限为1 年,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自驾游营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自驾游营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夷山三木实业、公司控股子 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三兆实业”)提供保证担保,自驾 游营地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地号:15-3-62)的商服用地土地 使用权、武夷山三木实业以其名下位于武夷山市度假区仙凡界路61、63、65 号A 地 块2-11-6 层101 室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木建发分别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 行发来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通知书》《融资付息通知书》,三木建发于2026 年1 月 9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融资金额 为1,500 万元,按合同规定,三木建发应于2026 年6 月20 日前支付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截至2026 年6 月20 日的融资利息,截至2026 年6 月25 日, 融资利息184,000 元、罚息147.01 元,合计184,147.01 元。请三木建发按期将上 述利息划入三木建发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立的账户,请三木集 团督促借款人三木建发在七个工作日内还清所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 行全部融资本息及其它费用,或由三木集团代为清偿。

3、公司于2016 年12 月30 日披露了《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96), 涉及以下担保事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或 申请授信额度与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授信金额为2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10 年。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来的《履行连带责任保 证通知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 主债权已于2026 年6 月20 日到期/逾期,尚有本金及利息650,761.67 元、其他费 用745.39 元(罚息),累计651,507.06 元未归还。请三木集团督促借款人武夷山三 木实业在七个工作日内还清所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全部融资本息 及其它费用,或由三木集团代为清偿。

截至目前,公司、三木建发、武夷山三木实业尚未偿还上述相关借款、利息等,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上述相关债务已逾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上市公司应 当及时披露。自2026 年6 月20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务逾期支付尚未达到 15 个交易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三木建发、武夷山三木实业可能会面临支付罚息、违约金等情况,同时 公司及子公司为三木集团上述信贷业务提供保证及抵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三木 建发、武夷山三木实业的上述信贷业务提供保证及抵押担保,可能导致公司代为清 偿相关债务。上述逾期担保债务的利息合计209.0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73%。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督促三木建发、武夷山三木实业尽快完成上述 债务的清偿义务,并将对三木建发、武夷山三木实业上述借款支付事宜及时跟踪,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6 年7 月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950 万元;母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37,820 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6,728 万 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33,49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3593.02%。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逾期担保金额(本金及利息)为16,642.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7.94%,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