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控股股东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控股股东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于2023年10月30日以自有资金236.32万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同时,广汇能源计划自2023年10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2023年10月30日已买入的股份金额)。
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汇能源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广汇能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主体: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汇能源持有公司股份77,021,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
3、广汇能源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广汇能源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人民币(含2023年10月30日已买入的股份金额)。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实施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0月31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期限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6、资金来源:广汇能源自有资金。
7、承诺事项:广汇能源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自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广汇能源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5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增持金额合计2,029.88万元。至此,广汇能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广汇能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879,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4%。
四、增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77,021,275 | 20.00% | 79,879,575 | 20.74% |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广汇能源严格履行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六、备查文件
广汇能源《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