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5 月12 日(星期二)北京时间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2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38 号天和新城市广 场A 座20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柴宏亮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8 人,代表股份82,353,29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79,879,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7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7 人,代表股份2,473,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4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7 人,代表股份2,473,72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7 人,代表股份2,473,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42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 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1,034,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89%;反 对1,279,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2%;弃权3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同意1,1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988%;反对1,279,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084%;弃权3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7%。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1,033,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7%;反 对1,279,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2%;弃权4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91%。
同意1,1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584%;反对1,279,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084%;弃权4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2%。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1,033,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7%;反 对1,279,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2%;弃权4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91%。
同意1,1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584%;反对1,279,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084%;弃权4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2%。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81,016,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70%;反 对1,294,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4%;弃权4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16%。
同意1,1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671%;反对1,294,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148%;弃权4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1,028,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19%;反 对1,295,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0%;弃权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51%。
同意1,1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644%;反对1,295,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674%;弃权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3%。
6、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0,971,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16%;反 对1,295,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0%;弃权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54%。
同意1,0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38%;反对1,295,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674%;弃权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舒知堂律师、解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