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风华高科(000636)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榕林 | 联系电话:010-66211883 |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垚 | 联系电话:021-6039797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3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查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查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查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8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项目 | 工作内容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保荐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4月7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主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则,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 无 | 不适用 |
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一、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1.广晟集团在作为风华高科控股股东期间,将尽量减少与规范与风华高科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二、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榕林 宋 垚
第一创业证券保荐承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