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风华高科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晟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68,311,117 | 23.19% |
二、承诺具体内容
基于对风华高科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广晟控股集团自愿承诺:自承诺签署之日(2023年12月6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风华高科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