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召开前组织独立董事开展了独立性自查,并认真审阅各位独立董事的履历情况,对公司在任及截至本专项意见披露日未在任独立董事张荣武、崔成强、高峰、黄纳川、肖胜方(已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