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24  ST实华(000637)公司公告

作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1、我们经审阅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辜嘉杰,副总经理梁培松、马永新、涂郁生,财务总监温云波女士和董事会秘书马永新,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2、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方式、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辜嘉杰为公司总经理,梁培松马永新、涂郁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温云波为公司财务总监,马永新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王树忠)————(卢春林)————(罗宜英)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