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正在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开展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事项需要逐项落实,且需要时间请独立董事、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的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