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公司关于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08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0月12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9月26日《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0)】。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关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0月12日(周四)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2023年10月12日9:15-9:25时;9:30—11:30时和13:00—15:00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
和时间:2023年10月12日9:15—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周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代表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补选张保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及相关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7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张保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3-077】、《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23-078】。
4、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
14:30-17:00时
会议登记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办公楼802室
2、联系电话:0668-2246332、联系邮箱mhsh000637@163.net
3、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10月10 日 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永新 、张荣华
联系电话:0668-2276176, 0668-2246331传真:0668-2899170电子邮箱:mhsh000637@163.net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邮政编码:525000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7”,投票简称为“实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时;9:30—11:30时和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议案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代表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补选张保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