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关于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5  ST实华(000637)公司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7日(周四)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5)。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持有本公司14.75%股份的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终止<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案人资格和提案时间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76,658,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5%,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临时提案的内容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终止<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内容如下:

2023年6月6日,公司与北京宏达万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

称“宏达万基”)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公司向宏达万基转让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信沃达公司”)45%股权,宏达万基应于《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的60日(2023年8月26日前)和120日(2023年10月26日前)内分别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5,200万元和第二笔股权转让款19,000万元。现宏达万基只按照约定于2023年6月28日向公司支付了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在交易过程中,宏达万基未能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期限付款。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发函给宏达万基,要求按照《资产出售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但宏达万基至今未支付已经到期的34,200万元款项。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第4.2、10.2.2、12.1.1、12.2、12.3条约定,宏达万基履行《资产出售协议》过程中存在逾期支付价款且未采取弥补措施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公司享有单方解除权并有权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权利。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应当终止已经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重新选择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出售。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加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