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10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
议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刘汕(Chun Bill
Liu)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不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3票,弃权0票。通过。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卢国桢反对理由:1、公司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程序之前,尚未撤销原股东大会所作出的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大会决议,招标工作完成后12月6日才发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函》。2、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标纪律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12月3日作出的评标报告中存在计分项统计不准确。经审计委员会提出疑议后进行分数修正,但评标委员会12月7日作出评估报告中未能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得分统计:
按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规则进行推选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董事许军反对理由:1、今年股东大会已经通过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重新选聘理由不充分;2、经核实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标结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二,未做到择优选聘。
董事杨越反对理由:1、今年股东大会已通过续聘致同所的议案,改聘理由不充分;2、中兴财光华的投标书未如实披露其于2021年被中国证监会因“未勤勉尽责”被处罚情况。
(二)《关于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3票,弃权0票。通过。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卢国桢反对理由:1、公司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程序之前,尚未撤销原股东大会所作出的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大会决议,招标工作完成后12月6日才发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函》。2、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标纪律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12月3日作出的评标报告中存在计分项统计不准确。经审计委员会提出疑议后进行分数修正,但评标委员会12月7日作出评估报告中未能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得分统计:
按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规则进行推选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董事许军反对理由:1、今年股东大会已经通过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重新选聘理由不充分;2、经核实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标结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二,未做到择优选聘。
董事杨越反对理由:1、今年股东大会已通过续聘致同所的议案,改聘理由不充分;2、中兴财光华的投标书未如实披露其于2021年被中国证监会因“未勤勉尽责”被处罚情况。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3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董事卢国桢反对理由:1、公司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程序之前,尚未撤销原股东大会所作出的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大会决议,招标工作完成后12月6日才发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函》。2、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标纪律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12月3日作出的评标报告中存在计分项统计不准确。经审计委员会提出疑议后进行分数修正,但评标委员
会12月7日作出评估报告中未能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得分统计:
按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规则进行推选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董事许军反对理由:1、今年股东大会已经通过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重新选聘理由不充分;2、经核实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标结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二,未做到择优选聘。
董事杨越反对理由:1、今年股东大会已通过续聘致同所的议案,改聘理由不充分;2、中兴财光华的投标书未如实披露其于2021年被中国证监会因“未勤勉尽责”被处罚情况。
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周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2)。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