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4-06-21  ST实华(000637)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一、关于继续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港集团)2024年度借款合计6500万元人民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已接受茂名港集团借款3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个月,借款利率为4.8%/年。现公司在2024年度继续接受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在最高65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借款,单笔借款的借款金额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资金需求与茂名港集团协商确定,借款利率等于茂名港集团筹集资金的利率水平(具体利率以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年化利率不高于5%)。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以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系正常经营所需,双方协商的交易对价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司的资金困难,增加现金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为了支持和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拟与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因此公司需新增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为10亿。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为支持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之所需,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公司的收入,增强公司的现金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关联交易执行的市场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市场惯例,拟签署的关联交易书式合同条款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上述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将《关于继续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借款合计6500万元人民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签字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签名):

————(卢国桢)————(张保国)————(张轶云)

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