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