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7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1,115,902.07 | 18.10% | 109,420,815.31 | 7.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247,636.58 | 564.06% | 13,294,782.16 | 21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293.21 | 101.10% | 515,541.83 | 104.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4,057,325.66 | -1.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3 | 562.35% | 0.0427 | 211.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3 | 562.35% | 0.0427 | 211.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3% | 13.73% | 7.65% | 14.4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2,489,241.54 | 464,828,366.53 | -30.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76,284,227.31 | 164,916,636.71 | 6.89%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972,980.25 | -18,012,768.56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形成的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82,079.78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6,356.4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192,031.31 | 30,145,336.06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始股东(业绩承诺方)兑现2021年-2022年业绩补偿款。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34.68 | 207,707.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473.01 | 774,055.67 | |
合计 | 12,215,343.37 | 12,779,240.3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报告期期末余额 | 上年末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60,684,422.49 | 29,042,154.72 | 108.95% | 主要因全资子公司吉林万方嘉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债权所致。 |
应收票据 | 48,750.00 | 2,213,321.46 | -97.80%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应收账款 | 24,921,894.79 | 43,465,356.68 | -42.66% | 主要为公司经营收回款项所致。 |
预付款项 | 15,023,955.66 | 8,229,054.69 | 82.57%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白山市盛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金属材料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660,955.96 | 40,847,343.30 | -88.59% | 主要为收回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所致。 |
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64,040,000.00 | -100.00% | 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方嘉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债权业务所致。 |
固定资产 | 34,815,319.81 | 54,530,980.22 | -36.15%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在建工程 | 3,420,840.07 | 7,097,122.10 | -51.80%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8,293,568.83 | 14,924,313.18 | -44.43%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无形资产 | 22,531,849.00 | 14,027,023.75 | 60.63%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吉林万方东巽虾青素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虾青素生产项目投入所致。 |
开发支出 | 2,134,668.65 | 3,838,785.19 | -44.39%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商誉 | 6,046,984.60 | 54,212,337.05 | -88.85%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短期借款 | 41,027,424.89 | 65,733,714.74 | -37.59%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及子公司湖北新瑞光机 |
电科技有限公司归还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29,868,725.23 | 15,459,289.14 | 93.21%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湖北新瑞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万方东巽虾青素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0.00 | 5,020,405.36 | -100.00%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合同负债 | 4,545,898.39 | 2,452,439.90 | 85.36%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白山市盛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收取款项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5,780,339.37 | 103,227,665.45 | -65.34%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始股东(业绩承诺方)兑现业绩补偿,公司冲销对其应付的股权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8,673.02 | 5,634,020.46 | -97.01%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89,350.76 | 16,037.64 | 2327.73%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白山市盛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预收款项所致。 |
长期借款 | 1,761,333.30 | 7,001,061.42 | -74.84%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租赁负债 | 4,960,852.55 | 11,025,440.34 | -55.01% | 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1-9月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税金及附加 | 39,586.90 | 289,770.76 | -86.34% | 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纳税支出。 |
其他收益 | 1,582,079.78 | 2,911,333.00 | -45.66% | 主要为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 |
投资收益 | -18,203,699.33 | -278,841.83 | -6428.32%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形成的亏损。 |
信用减值损失 | 7,276,252.27 | -274,667.33 | 2749.11% | 主要为公司收回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39,788.31 | 8,480.69 | -569.16%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33,287,938.42 | 1,430,000.64 | 2227.83%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始股东(业绩承诺方)兑现2021年-2022年业绩补偿款。 |
所得税费用 | 626,631.23 | -3,553.41 | 17734.64% | 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盈利形成的所得税费用。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294,782.16 | -11,898,094.18 | 211.74%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始股东(业绩承诺方)兑现2021年-2022年业绩补偿款。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1-9月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57,325.66 | -43,349,584.71 | -1.63% | 因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较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780,416.42 | -13,553,406.23 | 644.37% | 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以及全资子公司吉林万方嘉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债权收回现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9,177.01 | -19,008,633.45 | 110.10% | 主要为公司收回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所致。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83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18% | 90,860,000.00 | 0 | 质押 | 90,860,000.00 |
冻结 | 90,860,000.00 | |||||
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27% | 25,74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 | 境外法人 | 1.15% | 3,577,769.00 | 0 | 不适用 | 0 |
李杰 | 境内自然人 | 0.60% | 1,867,700.00 | 0 | 不适用 | 0 |
覃金火 | 境内自然人 | 0.60% | 1,866,100.00 | 0 | 不适用 | 0 |
BARCLAYS BANK PLC | 境外法人 | 0.60% | 1,865,069.00 | 0 | 不适用 | 0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境外法人 | 0.58% | 1,812,734.00 | 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49% | 1,522,238.00 | 0 | 不适用 | 0 |
项英良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475,800.00 | 0 | 不适用 | 0 |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 境外法人 | 0.36% | 1,114,501.00 | 0 | 不适用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0,8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860,000.00 | |||
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7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40,000.00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3,577,7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7,769.00 | |||
李杰 | 1,867,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7,700.00 | |||
覃金火 | 1,866,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6,100.00 | |||
BARCLAYS BANK PLC | 1,865,0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5,069.00 |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1,812,7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2,734.00 |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1,522,2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2,238.00 | |||
项英良 | 1,47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5,800.00 | |||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 1,114,5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4,501.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李杰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4,0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控股子公司铸鼎工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事项
2021年2月26日,公司与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鼎工大”)、自然人邢大伟、王婷、沈亚平(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署了《股权收购与增资协议之利润补偿协议》,约定了盈利承诺期为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业绩承诺方承诺铸鼎工大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2,300万元、3,000万元及4,000万元,否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对公司予以补偿。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际业绩与承诺业绩的差异情况的议案》。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针对铸鼎工大2021年和2022年度的审计数据,铸鼎工大2021年和2022年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2,850.78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53.79%,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75%,未达到业绩考核的要求。
2024年4月28日,公司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铸鼎工大及铸鼎工大业绩承诺方按照《股权收购与增资协议之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签订《利润补偿支付协议》,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024年8月31日,万方发展与邢大伟及铸鼎工大控股子公司泰州铸鼎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铸鼎”)签署了《债权转让暨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截至协议签署之日,泰州铸鼎对万方发展享有债权300万元;万方发展对邢大伟的债权合计为人民币368.69万元;2023年,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向泰州铸鼎借入300万元,该笔款项尚未归还。经万方发展与邢大伟及泰州铸鼎三方一致同意,将泰州铸鼎对万方发展的债权300万元转让给邢大伟,使其等额抵销邢大伟对万方发展的债务300万元。债权债务抵销后,万方发展对邢大伟享有的债权减少300万元。最终,邢大伟对万方发展的债务确认为68.69万元。
2024年9月1日,公司收到了邢大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68.69万元,即关于铸鼎工大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实施已完成。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日、2023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3-008、2024-018、2024-065)。
2、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铸鼎工大股权事项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7.64%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自然人邢大伟、王婷、沈亚平、王碧怡、金晓曼及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鼎工大”)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铸鼎工大的股权,铸鼎工大的财务报表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4年8月15日,根据《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全部股权回购款3,613.24万元已支付完成,铸鼎工大完成工商变更,本次控股子公司铸鼎工大原实际控制人回购其37.64%股权事项已完成。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2024-058)。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万方嘉汇出售债权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债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万方嘉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嘉汇”)与方瑾昊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万方嘉汇将以6,850万元转让上述债权给方瑾昊。
截至2024年10月8日,方瑾昊已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配合万方嘉汇释放共管资金3,425万元。至此,万方嘉汇出售债权事项已完成。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9日、2024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2024-051、2024-053、2024-070)。
4、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万方迈捷少数股东股权事项
2024年9月2日,公司与味多美河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味多美”)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以1元价格向河北味多美转让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迈捷”)4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万方迈捷60%的股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与河北味多美同比例向万方迈捷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万方迈捷的注册资本由1,250万元变更为1,500万元。
截至2024年9月27日,万方迈捷已根据公司与河北味多美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办理完成了股权划转及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了乾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下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2024-068)。
5、关于公司大股东质押违约处置事项
2024年1月19日,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台农商行”)与万方源等被告方之间债务纠纷的《民事判决书》(2023)吉01民初127号,判决万方源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9,0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变卖后所得价款,用于偿还九台农商行的欠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件二审已开庭且尚未出具判决书,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维持一审判决,可能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26日、2024年9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4-032、2024-046、2024-064)。
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2024年9月,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阳农商行”)向公司发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双阳农商行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74万股(公司总股本311,386,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7%),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934.16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双阳农商行依然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7、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1,986,551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11,386,551元。
2024年7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吉林省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8、关于对外投资合同主体变更事项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与鞍山市拜科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科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拜科尔以0元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鞍山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恒隆”)24%的股权,公司将向鞍山恒隆出资2,400万元,履行实缴出资的义务。
2024年7月9日,公司与拜科尔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万方沃生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生鲜”)三方签订了《合同主体变更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拜科尔以0元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鞍山恒隆24%的股权事项,公司指定沃生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主体,继续按协议约定履行后续工作。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2024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2024-050)。
9、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万方沃土减资、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事项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万方沃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资、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万方沃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0万元减少至200万元,并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万方沃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资、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0,684,422.49 | 29,042,154.7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8,750.00 | 2,213,321.46 |
应收账款 | 24,921,894.79 | 43,465,356.6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023,955.66 | 8,229,054.6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660,955.96 | 40,847,343.3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8,466,116.64 | 37,378,940.0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20,729.30 | 4,414,522.22 |
流动资产合计 | 149,026,824.84 | 165,590,693.1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64,04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3,329,751.88 | 62,642,844.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149,449.44 | 19,204,064.9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815,319.81 | 54,530,980.22 |
在建工程 | 3,420,840.07 | 7,097,122.1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293,568.83 | 14,924,313.18 |
无形资产 | 22,531,849.00 | 14,027,023.7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2,134,668.65 | 3,838,785.1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6,046,984.60 | 54,212,337.05 |
长期待摊费用 | 1,728,637.70 | 2,118,182.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11,346.72 | 2,602,020.6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3,462,416.70 | 299,237,673.39 |
资产总计 | 322,489,241.54 | 464,828,366.5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1,027,424.89 | 65,733,714.7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868,725.23 | 15,459,289.14 |
预收款项 | 6,000,000.00 | |
合同负债 | 4,545,898.39 | 2,452,439.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73,302.67 | 3,474,039.87 |
应交税费 | 23,708,743.87 | 24,057,529.61 |
其他应付款 | 35,780,339.37 | 103,227,665.4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8,673.02 | 5,634,020.46 |
其他流动负债 | 389,350.76 | 16,037.64 |
流动负债合计 | 138,462,458.20 | 226,054,736.8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761,333.30 | 7,001,061.4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960,852.55 | 11,025,440.3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19,124.27 | 819,124.27 |
递延收益 | 5,020,405.3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81,172.01 | 2,011,465.8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22,482.13 | 25,877,497.25 |
负债合计 | 147,584,940.33 | 251,932,234.0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11,386,551.00 | 310,792,55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2,347,221.84 | 144,813,797.8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355,698.64 | -7,301,083.0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55,407.80 | 4,855,407.8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74,949,254.69 | -288,244,036.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6,284,227.31 | 164,916,636.71 |
少数股东权益 | -1,379,926.10 | 47,979,495.7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4,904,301.21 | 212,896,132.4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2,489,241.54 | 464,828,366.53 |
法定代表人:张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志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璐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09,420,815.31 | 101,777,979.95 |
其中:营业收入 | 109,420,815.31 | 101,777,979.9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8,359,075.60 | 117,809,751.91 |
其中:营业成本 | 98,265,959.65 | 96,507,992.8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9,586.90 | 289,770.76 |
销售费用 | 2,298,372.80 | 2,012,701.72 |
管理费用 | 12,301,094.62 | 12,811,256.20 |
研发费用 | 2,484,350.09 | 2,090,537.40 |
财务费用 | 2,969,711.54 | 4,097,492.99 |
其中:利息费用 | 3,177,300.33 | 4,262,729.40 |
利息收入 | -228,917.93 | -198,782.20 |
加:其他收益 | 1,582,079.78 | 2,911,333.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203,699.33 | -278,841.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0,659.34 | -278,841.8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276,252.27 | -274,667.3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788.31 | 8,480.6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323,415.88 | -13,665,467.43 |
加:营业外收入 | 33,287,938.42 | 1,430,000.64 |
减:营业外支出 | 3,134,956.91 | 3,459,222.5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29,565.63 | -15,694,689.38 |
减:所得税费用 | 626,631.23 | -3,553.4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02,934.40 | -15,691,135.9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02,934.40 | -15,691,135.9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94,782.16 | -11,898,094.18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1,847.76 | -3,793,041.7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615.55 | -147,053.0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615.55 | -147,053.0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615.55 | -147,053.06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4,615.55 | -147,053.06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148,318.85 | -15,838,189.03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240,166.61 | -12,045,147.24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91,847.76 | -3,793,041.7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27 | -0.038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427 | -0.038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志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璐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0,833,824.61 | 131,885,032.2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327.73 | 272,002.5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87,377.53 | 15,622,698.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595,529.87 | 147,779,732.8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3,455,546.92 | 147,435,127.3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833,280.63 | 15,296,303.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12,248.26 | 10,644,100.5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51,779.72 | 17,753,786.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652,855.53 | 191,129,317.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57,325.66 | -43,349,584.7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319,361.00 | 32,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9,112.7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327,361.00 | 32,179,112.7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448,490.85 | 8,532,518.9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90,301.00 | 37,2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08,152.7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46,944.58 | 45,732,518.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780,416.42 | -13,553,406.2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81,286.00 | 12,896,644.1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8,5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28,000.00 | 9,489,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964,764.14 | 22,611,509.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374,050.14 | 44,997,153.8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949,314.78 | 1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93,526.55 | 939,850.2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412,031.80 | 48,065,937.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454,873.13 | 64,005,787.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9,177.01 | -19,008,633.4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642,267.77 | -75,911,624.3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037,154.72 | 97,068,492.0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679,422.49 | 21,156,867.67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