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为20.5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为20.5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00万元–6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2,000万元-24,000万元。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持有的公司9,08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2024年1月,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吉01民初127号一审判决:上述股票及孳息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万方源对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2024年12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2024)吉民终222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万方源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8月31日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8,044.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吉林省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结果,若万方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086万股被违约处置,万方源将失去公司大股东身份且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质押违约处置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2)。
3、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
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