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方: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价近日波动较大,且公司已多次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及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避免二级市场交易面临较大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于2026 年3 月16 日收盘价为1.56 元/股,总市值为4.86 亿元, 首次触及总市值低于5 亿元。截至2026 年4 月13 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总市值均低于5 亿元,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同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 \((2026) 第< 224> 号)\) ,敬请投 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险,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自2025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万方发 展”变更为“*ST 万方”,证券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 限制为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5-031)。
4、公司于2026 年1 月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区间为:营业收入20,000 万元至25,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5,000 万元至20,000 万元;利润总额-5,500 万元至-4,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5,000 万元至-3,5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00 万元至 -1,500 万元。公司预计2025 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均低于3 亿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敬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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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2 月26 日,公司收到国府嘉盈出具的审计进展说明,审计工作尚在 进行中,据国府嘉盈目前已获得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管理层相关的解释说明,经 与公司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比较,国府嘉盈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 存在不一致之处。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 第207002 号),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为公司对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不确定性情况尚未消除,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风险。若公司2025 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关 注公司相关风险,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2025 年7 月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 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相 关认定的事实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公司股票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险,理性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 (2026 年4 月10 日、2026 年4 月13 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为12.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的第5.4.3 条规定,ST 和*ST 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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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自2025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万方发 展”变更为“*ST 万方”,证券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 制为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5-031)。
2、公司预计将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情况
(1)公司预计2025 年度扣除前后营业收入不足3 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可能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2026 年1 月31 日公司已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18),预计202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区间为:营业收入20,000 万元至25,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5,000 万元至20,000 万元;利润总额-5,500 万元至-4,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 万元至-3,5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2,200 万元至-1,500 万元。公司预计2025 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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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扣除后营业收入均低于3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因触 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 年2 月26 日,公司收到审计机构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出具的《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年报审计进展的说明》。截至本次审计进展说明出具之日,审计工作尚 在进行中,根据国府嘉盈已获得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管理层相关的解释说明,并 与《2025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比较,国府嘉盈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之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1 月31 日、2026 年2 月27 日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2026-030)。
(2)公司保留意见所涉事项能否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触及财务类 终止上市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07002 号), 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为公司对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不确定性情况尚未消除,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 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风险。若公司2025 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 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5 亿元, 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2026 年3 月16 日收盘价为1.56 元/股,总市值为4.86 亿元,首 次触及总市值低于5 亿元。截至2026 年4 月13 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总市值均低于5 亿元,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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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026 年4 月13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 书》(公司部函〔 \((2026) 第<224>号)\)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险,理性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17 日、2026 年3 月28 日、2026 年3 月31 日、2026 年4 月1 日、2026 年4 月2 日、2026 年4 月3 日、2026 年4 月4 日、 2026 年4 月8 日、2026 年4 月9 日、2026 年4 月10 日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042、2026-044、2026-045、2026-046、 2026-048、2026-049、2026-050、2026-054、2026-056、2026-057、2026-058、2026-059)。
4、公司于2025 年7 月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 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 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相关认定 的事实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公司股票可能被 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分别于2026 年1 月14 日、1 月28 日、2 月10 日、2026 年3 月4 日、2026 年3 月6 日、2026 年3 月20 日、2026 年3 月 24 日、2026 年4 月8 日披露了《关于2025 年度业绩预亏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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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1)。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交易。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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