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9  仁和药业(000650)公司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1,000.00万股-1,87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1%-1.34%),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回购报告书》。有关上述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计划的首次回购实施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1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6.78元/股,最低成交价6.77元/股,成交总金额3,862,523.0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2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4,250.58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