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继续履行自愿锁定期承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3  格力电器(0006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4-004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继续履行自愿锁定期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修订形成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并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4年2月2日届满。同时,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承诺在2032年5月1日前,不得自行出售或设定质押,否则管理委员会或工会有权处置或收回其对应的股份或收益。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部分股份。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2)。截至2021年9月9日,该次回购事项的实施事项履行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5,760,027股,占公司截至回购完成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5.25%。

2023年2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23年2月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77,163,880股过户至“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7%,购买金额合计1,108,073,316.80元。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内,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即锁定期为2023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2日。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持有人享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权益,在锁定期届满且达成各考核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后,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归属。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草案》中明确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年,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权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权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权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业绩考核指标的变更须经股东大会另行审议通过。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权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五、继续履行自愿锁定期承诺的说明

根据《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承诺在2032年5月1日前,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权益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而直接持有的股票,未经工会事先书面确认,不得自行出售或设定质押,否则工会有权收回其对应的股份收益。如持有人在2032年5月1日前主动辞职或擅自离职或其他《草案》规定情形的,在股票权益过户至其证券账户前,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所持的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以处置所获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对应的原始出资额,剩余收益(如有)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享有;在股票权益过户至其证券账户后,工会有权收回其对应的股份收益。本员工持股计划

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工会等相关主体将继续履行《草案》的承诺及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