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3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55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70%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剩余不超过3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暂未实 施本次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