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现场出席,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均委托独立董事李莉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董事贾晋平先生、董事管学斌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董事韦茜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孙国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105)。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