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韩颖达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韩颖达监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截至披露日,韩颖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韩颖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和监事会对韩颖达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光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1月10日
简 历王光华 男,39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直属纪委书记、审计中心主任。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职员、办公室秘书科职员、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职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天津泰达城市综合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弘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硕士研究生,会计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