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关于债权转让情况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情况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泰达控股将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资本”)。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泰达控股分别签署《资金池支持协议》和《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资金池协议”)。基于资金池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与泰达控股于2023年5月4日签订了《借款协议》,并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借款协议》和《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合称“借款合同”)对还款计划进行了补充约定。泰达控股在借款合同项下对公司享有人民币11.75亿元的债权。
二、《债权转让通知》主要内容
日前,公司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泰达控股与国兴资本签订了《转让协议》,泰达控股将对公司享有的上述债权转让给国兴资本,标的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及收益亦转让至国兴资本,截至标的债权转让之日,标的债权剩余未清偿本金金额为11.75亿元,本次债权转让不改变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条款的约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债权人从泰达控股变更为国兴资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国兴资本不是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国兴资本之间的债权债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债权相关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