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24  泰达股份(000652)公司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莉)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会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1年5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博士学历,财务管理专业;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对外贸易学院经济系教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中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外审专家、中国社会科学基金外审专家、教育部社科基金外审专家、天津市政府咨询专家、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五和博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对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 董事会会议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加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委托出席原因
16970-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6次,实际出席16次,未出现缺席且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本着忠实勤勉原则,本人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谨慎表决。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2. 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3次,其中战略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专项检查报告、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就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补选董事、聘任财务总监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激励方案进行了审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

4.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及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授权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听取管理层对会计政策及年度报告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审计情况,促进和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质量。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提高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与交流。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并及时关注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核查。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考察了公司生态环保产业项目,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了解生态环保行业情况、项目运营情况、未来发展趋势等,对公司业务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有助于我更好的履职尽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邮件传递、在线交流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公司所属行业发展、业务发展、投资并购、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认真准备会议材料,邀请独立董事列席公司年度重要会议,为本人行使职权、独立判断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有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经营发展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督,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2023/1/30关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4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8/22关于公司与国华投资、关联方泰达电力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87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北方信托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88

(二)控股股东变更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变更承诺事项进行审查,认为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3/2/22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13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4/102022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2023-36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巨潮资讯网2023-39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4/20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巨潮资讯网2023-50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8/2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2023-86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10/2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巨潮资讯网2023-105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4/10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42

(五)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指定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补选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选聘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8/22关于常务副总经理代为履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84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3/11/9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110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12/29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138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139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绩效激励方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绩效激励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2023/12/26关于审议《2022年度绩效激励方案》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3-135

(七)其他情况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执行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均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披露程序,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制定,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回报,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4/1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巨潮资讯网2023-35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莉2024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